財政部發布2個文件推動PPP建設
發布時間:2015-12-28 來源:人民網 打印 作者: 字號:小中大
12月28日,財政部連續發布《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的通知》2個文件推動PPP建設。
《指引》明確了物有所值評價的前置手續和必備材料以及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的具體評價內容,提供了各行業項目測評時的重要依據。“《指引》主要關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分配、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潛在競爭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6項‘基本評價指標’,這6項也是財政部目前推進PPP規范開展所主要關注的重點方向。因此也被明確作為評價的‘必選動作’。”上海財政局外經處紀鑫華說。
為平衡不同行業和不同地區PPP項目開展和咨詢服務的實際情況,財政部也設定了相關“補充評價指標”作為定性評價的“自選動作”,包括項目規模大小、預期使用壽命長短、主要固定資產種類、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運營收入增長潛力、行業示范性等。2套“動作”的指標權重分別為80%和20%。
特別的,《指引》第二十二條明確指出,定性評價專家組包括財政、資產評估、會計、金融等經濟方面專家,以及行業、工程技術、項目管理和法律方面專家等。
而對于外界爭議較大的物有所值定量評價,該《指引》也給出了計算的原則方法,將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和配套投入等各項財政支出責任的現值加總為PPP值(政府方凈成本現值),將參照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維護凈成本、競爭性中立調整值和項目全部風險成本加總為PSC值(公共部門比較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即為通過定量評價。
《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的通知》則是推動建設全國PPP項目信息的管理和發布平臺。《通知》規定,要統一授權分級錄入項目庫信息,原則上經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評估、篩選的潛在PPP項目基本信息,均應錄入綜合信息平臺。《通知》還規定,PPP項目庫中各項目所包含的咨詢服務機構、社會資本、金融機構等信息,直接進入機構庫。對于PPP項目基礎信息,以及PPP項目政府采購資格預審公告、采購文件、確認談判備忘錄等采購信息,綜合信息平臺與中國政府采購網實現信息共享。各省、市、縣級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實施機構、社會資本、咨詢服務機構、金融機構、專家、公眾等用戶,可通過互聯網在線訪問、查詢PPP相關信息。
?《指引》明確了物有所值評價的前置手續和必備材料以及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的具體評價內容,提供了各行業項目測評時的重要依據。“《指引》主要關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分配、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潛在競爭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6項‘基本評價指標’,這6項也是財政部目前推進PPP規范開展所主要關注的重點方向。因此也被明確作為評價的‘必選動作’。”上海財政局外經處紀鑫華說。
為平衡不同行業和不同地區PPP項目開展和咨詢服務的實際情況,財政部也設定了相關“補充評價指標”作為定性評價的“自選動作”,包括項目規模大小、預期使用壽命長短、主要固定資產種類、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運營收入增長潛力、行業示范性等。2套“動作”的指標權重分別為80%和20%。
特別的,《指引》第二十二條明確指出,定性評價專家組包括財政、資產評估、會計、金融等經濟方面專家,以及行業、工程技術、項目管理和法律方面專家等。
而對于外界爭議較大的物有所值定量評價,該《指引》也給出了計算的原則方法,將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和配套投入等各項財政支出責任的現值加總為PPP值(政府方凈成本現值),將參照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維護凈成本、競爭性中立調整值和項目全部風險成本加總為PSC值(公共部門比較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即為通過定量評價。
《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的通知》則是推動建設全國PPP項目信息的管理和發布平臺。《通知》規定,要統一授權分級錄入項目庫信息,原則上經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評估、篩選的潛在PPP項目基本信息,均應錄入綜合信息平臺。《通知》還規定,PPP項目庫中各項目所包含的咨詢服務機構、社會資本、金融機構等信息,直接進入機構庫。對于PPP項目基礎信息,以及PPP項目政府采購資格預審公告、采購文件、確認談判備忘錄等采購信息,綜合信息平臺與中國政府采購網實現信息共享。各省、市、縣級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實施機構、社會資本、咨詢服務機構、金融機構、專家、公眾等用戶,可通過互聯網在線訪問、查詢PPP相關信息。